作者:[清]刘逢禄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宣四年:叔孙得臣卒。〔见日月例〕
十七年:十有一月,壬申,公孙婴齐卒于狸轸。〔见日月例〕
昭四年:冬十有二月,乙卯,叔孙豹卒。
葬刘文公。传:外大夫书葬,录我主也。注:礼,诸侯入为天子大夫,更受采地于京师。天子使大夫为治其国,有功而卒者,当益封其子。时刘卷以功益封,故不以故国而以采地书葬,起其事,因恩以广,义称公者,明本诸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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